CPL / City Photography League
公共影像行動
摘要
本行動旨在回應城市快速變遷下的記憶流失與影像失真,透過以明規則治理的公共攝影實踐,建立可核驗、可累積的城市公共敘事。
CPL 以影像介入公共文化與社會現實,將城市的真實經驗轉化為可被保存、可被對話的公共記憶資產。
背景
在高度媒體化的時代,城市影像常被短期流量、商業敘事與個人名聲所牽引,造成公共記憶碎片化,城市現實被簡化,甚至被選擇性忽略。許多城市缺乏一套長期、透明、可追責的影像協作機制,使攝影難以真正服務公共文化與歷史記錄。
CPL 的公共影像行動源於長期實踐形成的核心判斷:影像若不以明規則與公共責任為前提,便容易滑向表演與消費;唯有以城市為單位建立可複製的行動機制,才能讓影像成為可信的公共資產,而非短暫的視覺事件。
行動方式
城市行動徵集:以公開規則發布行動主題與徵集框架,鼓勵市民、在地攝影組織與公共機構共同參與,聚焦城市現實、公共空間與社會變遷。
公共呈現與展映:在公共文化場域進行展覽、放映或社區展示,將影像回饋城市,促進公共討論與社區連結。
工作坊與公共對話:以方法論工作坊、公開講座與圓桌對談,建立共同語言與影像倫理,提升影像的公共性與可理解性。
城市協作機制(跨城共建):透過 CPL 網絡推動跨城市互助與共創(99+1 協作邏輯),形成可共享的策劃框架與行動標準。
影像檔案與驗證:建立結構化檔案與版本管理(規則、名錄、時間線、成果清單),確保成果可查證、可追溯、可延續。
預期影響
參與城市/機構數:形成跨城市協作節點,逐步擴展可持續的城市網絡。
作品與檔案量:累積具備元資料與規則鏈接的城市影像檔案(作品數、主題集、年度集)。
公共呈現場次:展覽/展映/公共展示場次與覆蓋的社區或公共空間數量。
公共參與度:工作坊與公共對話參與人次、合作單位數、志願者與社區組織參與量。
媒體與公共觸達:媒體報導、公開發布與社群觸達(以內容品質與公共價值為主,不以流量為唯一目標)。
制度性成果:形成可複製的行動規則、協作流程與年度成果報告,並能於下一年度延續運行。
參與方式
城市/政府部門:以公共文化、城市記憶或城市治理溝通為目標,提供制度協調與公共資源支持(場地、文化設施、公共空間、跨部門聯絡等),並承諾透明合作與長期延續。
公共文化與教育機構:作為共同主辦或合作單位,參與策劃、研究、展映與檔案建設,提供專業資源與公共服務能力。
媒體機構:以公共資訊與社會對話為原則,參與紀錄、聯合發布與公共議題傳播,尊重明規則與事實核驗。
城市型攝影組織/社區團體:依 CPL 行動規則參與徵集、協作與公共呈現,共同承擔行動執行與社區連結。
基本條件:接受「規則先於名聲」「公共責任先於表演」「可驗證先於宣稱」的合作原則;以公共利益為導向,拒絕以獎項化、頭銜化或短期曝光作為核心目的。
如需合作、媒體聯絡或城市與機構層面的參與,請聯絡 CPL 城市攝影聯盟秘書處:cityphoto1985@gmail.com。